揚子晚報訊(記者 馬祚波)今年7月起,南京主城範圍的小區物業維修資金的審批權,已經被下放到各區。為了更加方便小區居民使用維修資金,同時規範監管流程,南京市住建委昨日出台《關於加強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(征求意見稿)》,公開向社會各界徵集修改意見,截止日期為本月底。
  據南京市物業辦相關人士介紹,“征求意見稿”旨在重新梳理小區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流程,不少過去較為模糊的規定也將在此次修訂時加以明確,比如對於有業主大會的和沒有業主大會的小區,以及沒有物業的小區該如何申請,這些不同的小區在使用過程中又該由誰監管,都作出明確規定。
  “過去的規定‘線條’比較粗,現在是加以細化了。”相關人士告訴揚子晚報記者,以往有的小區業主反映,自己並不知道所住的小區提取了維修資金,用在哪裡也不清楚。在這份“征求意見稿”中,明確提出了要通過“召開維修方案說明會”的方式加以解決,不過召開說明會針對的是維修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,具體流程為:
  1、業委會在小區顯著位置公示《維修資金使用建議》,征求業主修改意見,公示時間不少於7日;
  2、街道社區組織召開維修方案說明會,參加會議人員應當包括區住建局、業主委員會、物業服務企業、業主代表及維修方案製作單位;
  3、說明會的內容必須包括維修項目必要性,如相關業主的保修記錄和需修複的情形等,還要說明維修項目的實施方案、工程預算、項目合同草案、監理驗收方案等;
  4、說明會的內容、業主意見及採納情況和修改完成的使用建議,也應當在物管區域內公告。
  市物業辦相關人士稱,“征求意見稿”中還指出,對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,應當通過行政監管手段追回,並依法實施處罰。對物業企業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,情節嚴重的,還應吊銷企業資質證書。
  提醒:這份意見稿可以登錄“南京物業網”查詢,如果感興趣的市民有修改意見,可以在7月30日之前以書面方式通過信件、傳真或電子郵件反饋給南京市住建委,電話:83115583,電子郵箱:nanjingwuye@163.com,地址:南京市中山南路111號311室,郵政編碼:210002。  (原標題:提取維修資金要先開說明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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